离退休职工丧事办理补充规定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年03月21日
离退休职工丧事办理补充规定
为进一步完善《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办理工作制度》,妥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事,体现学校党委对离世教职工的缅怀、对家属的关心,根据学校实际补充规定。
一、凡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、人事关系仍在我校的教职工,离世后的丧事办理可按本规定执行。
二、离退休职工离世后,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离退休工作处,告知离世人员姓名、原所在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去世原因、逝者遗愿、遗体告别仪式时间、地点、联系人、家属需求等事项。
三、离退休工作处在接到家属通知后,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转告处内行政负责人,安排专人负责处理。
四、工作人员协调离世教职工家属,告知办理相关丧葬费、抚恤金等费用的核算和领取手续流程,及时做好安抚工作和慰问金转发事宜。亲属提出的要求,需要向有关部门反映的,要及时反映,并协调家属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。
五、离退休职工离世殡葬事宜以家属自办为主,离退休工作处和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家属办好丧葬工作。本着移风易俗的精神,学校不成立治丧机构,不举行追悼会,不提供丧事用车。
六、离休干部离世后,由离退休工作处向分管校领导报告,并通知学校办公室和原所在单位,按程序及时报告省委老干部局。
七、享受厅级待遇人员、原校级领导和省内外有影响的知名专家离世后,由离退休工作处向分管校领导报告,并通知学校办公室和原所在单位。学校办公室分别向学校领导报告,经主要领导批准后,本着丧事从简的原则和离世职工家属的意见,牵头办理丧葬事宜,负责安排有关校领导参加最后告别、慰问家属事宜,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通知需要告知上级部门、相关单位。原所在单位负责起草悼词、离退休工作处起草讣告、学校办公室负责终审和发布。
八、普通退休职工离世后,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原所在单位,丧事由离世职工家属办理,离退休工作处和原所在单位协助处理好丧葬事宜。
九、党员和统战成员离世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党委组织部、党委统战部。
十、本规定未尽事宜,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,分别由离退休工作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、原所在单位等协调解决,并请示主管校领导决定。
吉林农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2023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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